6月15日,临沂大学原党委书记丁凤云涉嫌贪污罪、受贿罪一案在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检察机关指控,自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,被告人丁凤云涉嫌贪污、受贿两项罪名,涉案金额共计884.93654万元。
检察机关指控,2010年8月至2012年12月,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临沂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临沂大学党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,单独或者伙同他人,采取虚报冒领、侵吞的手段,两次贪污公款共计人民币758.11654万元;2000年10月至2014年9月,被告人丁凤云利用担任中共临沭县委副书记、临沭县人民政府县长,临沂市委常委、临沭县委书记,临沂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部长,临沂大学党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,为山东某集团有限公司、临沂某广告有限公司及查某某、周某某等22个单位和个人,在企业改制、承制专题片、争取资金、招生就业、职务职级晋升、工程招标、工作调动、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,先后52次索取、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人员给予的人民币、购物卡、银行卡等财物,共计折合人民币126.82万元。
在较后陈述阶段,丁凤云对自己的行为**后悔,并表示将接受法律的审判。
法庭将择日进行宣判。
早在2014年9月28日,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,丁凤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组织调查。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、收受贿赂,2014年11月4日,山东省纪委给予丁凤云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。2014年11月6日,丁凤云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。2015年11月3日,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丁凤云贪污、受贿一案。